上虞区2015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宜 根据虞财会【2015】2号文件精神,2015年度上虞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近期开始举行。继续教育培训分为初级、中级分别进行。具体事项如下: 一、继续教育的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,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均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,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。高级会计职称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由浙江省财政厅安排。 二、参加继续教育的基本方式: 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与面授教育相结合双轨运行,中级职称会计人员统一参加面授继续教育,初级职称及无职称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教育与面授教育之一。 网络教育:会计人员按照指定培训点的培训安排,通过互联网自行上网学习,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,完成规定的学时后,参加远程网络考试。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,由培训点将成绩合格者的信息上报财政局会计科,财政局会计科审核后将培训信息录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库。成绩不合格者则须按照要求参加补考,补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 面授教育:会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培训,通过集中面授学习,完成规定学时后参加集中考试,考试成绩合格者,经财政局会计科审核将培训信息录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库,成绩不合格者则须按照要求参加补考,补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 三、培训时间: 会计继续教育报名时间从2015年4月20日起到2015年11月30日止,培训时间从2015年5月1日起到2015年12月10日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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